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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二审:刘鑫抛出“10万日元堕胎费”后,有翻案的可能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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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8 08: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次二审,刘鑫和她的胡贵云律师显然是有备而来的,因为,据媒体报道,二审中她们发现了“新的证据”:一份《10万日元流产费》的材料!
那么,凭这份材料,刘鑫二审能成功翻案吗?
要明白能不能翻案,我们先来分析一审刘鑫为何败诉:




一、一审判决:刘鑫未履行因先行行为引起的救助义务,具有过错
细读一审法院的判决,我们可以整理出法院的判决逻辑。
首先,法院认定:刘鑫由于和陈世峰的恋爱纠纷,引入了危险源。而江歌作为刘鑫的好友,发扬了扶危济困的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处于危难中的刘鑫伸出了援手,为了保护同伴而面临危险。
根据以上事实,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中写道,“在社会交往中,引入侵害危险、维持危险状态的人,负有采取必要合理措施以防止他人受到损害的安全保障义务;在形成救助关系的情况下,施救者对被救助者具有合理的信赖,被救助者对于施救者负有更高的诚实告知和善意提醒的注意义务。”
在法学理论中,这种义务又称之为“因先行行为引起的救助义务”,违反救助义务,需要根据《侵权责任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据此法院一审判决刘鑫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二、二审庭审:“10万日元堕胎费”能免除刘鑫的法律责任吗?
刘鑫抛出的“新证据”无疑是非常狠的。
首先,在事实上就否定了一审认定的“引入危险源”的说法。
根据媒体爆料的刘鑫方的说法:“江歌与陈世峰两人见过6次面,其中包括江歌在瞒着刘鑫的情况下向陈世峰谎称刘鑫怀孕,并索要10万元流产费,最终逐步导致双方矛盾升级,种种证据显示,陈世峰要杀害的目标其实是江歌。”
如果该证据成立,毫无疑问,引入危险源的不是刘鑫,而变成了江歌,是由于江歌自身的原因导致危险行为的发生。



其次,如果该事实成立,刘鑫将因无过错而无需对江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赔偿需以过错为前提,无过错则无赔偿。
由于引入危险源的不是刘鑫,因此从法律上来讲,刘鑫对于陷入危险的江歌也不再具备法律上的救助义务(我们仅能从道德上谴责),因此也不用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三、二审庭审关键还是在于打证据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刘鑫能否翻案的关键就在于这份所谓的“新的证据”到底是确有其事还是子虚乌有。
小芝分析,二审法院认定这份新的证据的可能性不大。
细读一审判决,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的证据包括了陈世峰供述笔录、刘暖曦等证人的询问笔录、报警记录文字稿、犯罪现场状况、江歌的死因及陈世峰等的行动状况、恐吓案件的犯罪行为情况、刘暖曦与江歌的微信对话记录、陈世峰与刘暖曦的微信对话记录等,可以说基本涵盖了案件发生的所有相关资料。



“10万日元堕胎费”如此重大的证据如果的确属实,从常理来说,不可能不在上述证据材料中得到反映,法院也不会在判决书中对此只字未提。当然以上只是小芝猜测,真实情况到底如何,有待法院二审判决。
法谚有云:正义虽然会迟到,但是永远不会缺席。这起纠纷已经快历时7年了,到底谁是谁非,相信二审法院一定会作出一个尘埃落定的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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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8 08: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显然没可能。刘鑫需要证明自己没收到这10万日元还得证明陈世峰也知道刘鑫没收到10万日元这得累死她[捂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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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8 08: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江母娘娘咋不敢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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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8 08: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刘鑫说输了官司就不活了,估计是怕溅一身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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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8 08: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10万的事情纯属子虚乌有!目前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一点记录(如微信聊天记录)都没有!还tm现金交易无法查!属于死无对证了!陈世峰被抓后几次审问都没有提到10万!然后最后一次供述前看了证据卷宗(里面有案件详细情况甚至包括江歌遗物有些啥都有) 然后就编出了无法查证死无对证的10万日元的情节!其可信度有多少 那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蠢者见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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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8 08: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看看微博刘采访后在说吧,刘提供是没有拆封经过公证的卷宗,江提供是剪辑后卷宗,一审法院得到证据都是不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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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8 08: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母娘娘的粉丝真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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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8 08: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这个时候可以使用自由裁量权了,不取信的证据可以不予采用[调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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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8 08: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日本判决书也不完整?写的清清楚楚,陈世峰的目标是刘鑫,江歌是无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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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8 08:2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日本法庭的判决已经很明确的判定了陈世峰是为了杀刘鑫才去了江歌的公寓。所以,国内一审和二审是不可能再去探讨陈世峰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杀江歌。哪怕10万日元是真的。因为这已经超出了本案民事案件的审理范围。国内的审理只会在日本的刑事判决基础上,审理刘鑫对江歌是否存在安全保障义务和过错的问题。所以,刘鑫是危险引入者,这是不可能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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